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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晚,深圳正式官宣执行“认房不认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政策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8月30日上午,广州明确落地了“认房不认贷”。深圳成为全国第二个做出“认房不认贷”政策调整的一线城市。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预计,下一步将有更多一线城市和其他城市主动选择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更好地降低居民住房消费负担,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部分内容综合自深圳市住建局、南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