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区关于发放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天津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完成,现将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认定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时间安排邮寄时间:2023年7月28日(周五)
现场领取时间:2023年7月28日(周五)、7月31日(周一)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二、现场领取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和平区教育局2112室
三、注意事项
各位申请人此次将领取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此认定表属于教师资格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及时交予存档单位,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妥善保存。
(一)邮寄方式本次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通过京东快递(到付)陆续邮寄至申请人在网上填写的地址,请您近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耐心等待并注意查收证书。
(二)现场领取方式
1.申请人本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他人代领,须同时出示代领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本人及代领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请务必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并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号码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号码是否一致,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
授权委托书:点击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