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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11名被告人的诈骗刑事案件,平均年龄24岁,其中8名男性被告人羁押在宁陵县看守所,3名女性被告人羁押在商丘市看守所。宁陵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及时调配警力,严格规范履职,圆满完成了此次庭审警务保障任务。司法警察大队三级警长王蒙接到警务保障任务后,及时和案件承办法官联系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考虑到该案被告人数多,分别羁押在不同看守所,且部分被告人在押期间拒不认罪认罚,存在情绪波动等实际情况,经过分析研判,在本院法警12名人员的基础上,决定向上级法院申请调警,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调动梁园区法警4名,警队又协调公安干警12人,共同参加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司法警察大队立即制定庭审警务保障方案及突发事件预案,对押解路线详细规划,分别对押解组、值庭组、安检组、处突组警务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明确责任分工,为顺利完成庭审警务保障任务做了充分准备。全体警务人员从早上7点整开始,结束于凌晨11点52分,警务保障时间长达近17个小时。所有参加庭审警务保障任务的干警,听从指挥、警容严整、各司其职、履职规范、相互配合,圆满完成了本次警务保障任务。下一步,宁陵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将继续发扬团结协作、连续作战、警务安全零事故的精神,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以实际行动展现司法警察队伍保障能力突出、执法动作规范的良好形象,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警务保障。(田保庆 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