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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黄子文
男子法律意识淡薄,擅自将自己公司的U盾出借给他人,殊不知无形中已经成为诈骗分子转移赃款逃避打击的“帮凶”。近日,湖北省谷城县公安局南河派出所成功劝投一名“帮信”违法行为人。
7月30日,南河派出所接辖区居民李先生报警称,在手机上被冒充警察的诈骗分子骗取了80600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追踪资金转移账户,发现7月30日20时,李某账户内的资金曾向某账户转账30600元,经进一步调查确认,该账户开户竟然是陕西省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商务卡,账户内异常的流水均为近期产生,共计27万余元,公司法人为郭某。
主动投案(通讯员供图)
因该账户的异常是近期才产生,民警推断郭某公司的账户,极有可能是诈骗分子转移赃款的其中一部分,民警决定对郭某进行劝投工作,并成功与郭某取得联系。初始,郭某一直拒不承认自己帮助电信诈骗分子转移了贷款,经过民警耐心劝导,宣讲法律,讲明利害关系,郭某终于打消了思想顾虑,于8月7日来到谷城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查,郭某因公司资金链断裂,急于筹措资金,在咨询微信贷款业务时,听信了业务员的介绍,把自己公司的U盾邮寄给对方“包装升级”。后来,银行账户发出预警关停,郭某才意识到账户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但此时账户内已经被诈骗分子转移十几笔赃款。
目前,郭某的行为已构成为电信诈骗提供帮助,谷城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其采取行政拘留十日之处罚。